社区代办员有病假吗南京(社区医院的病假条单位可以不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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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社区服务中心可以开病假条吗
  2. 社区医院的病假条单位可以不认可吗
  3. 谁能帮忙开假病假
  4. 请病假社区医院证明可以么

社区服务中心可以开病假条吗

社区代办员有病假吗南京(社区医院的病假条单位可以不认可吗)

属于急诊或者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的,卫生所可以开具病假条。社区卫生服务站开的病假是可以的,只是看公司认不认可,每个公司对这一块的要求不一样的。

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代开病假条是违法行为,代开的病假条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

职工请病假后工资怎么发?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更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社区医院的病假条单位可以不认可吗

社区医院的病假条单位可以不认可。若公司的规章制度已提前告知员工病假条必须是三甲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那么社区医院的病假条单位可以不认可。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 *** 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谁能帮忙开假病假

法律主观:

病假条可以由职工去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来开。但是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材料。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请病假社区医院证明可以么

社区诊所是可以开病假条的。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代开病假条是违法行为,代开的病假条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

职工请病假后工资怎么发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更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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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分享
    爱分享 2025-10-07

    我是爱分享的签约作者“爱分享”!

  • 爱分享
    爱分享 2025-10-07

    希望本篇文章《社区代办员有病假吗南京(社区医院的病假条单位可以不认可吗)》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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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分享 202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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