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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残保金代办企业
法律主观:
凡不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不低于本人上年度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不低于本市、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不低于本乡、民族乡、镇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二点五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二)不符合第二十条规定而提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生育年度起至法定年度止,每提前一年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三)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但未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而生育的,分别按五百元的金额征收。(四)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之一个子女的,分别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二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比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第三个子女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以此类推。(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证》而生育之一个子女的,分别按一千五百元的金额征收。(六)除本条第(四)、(五)项外,其他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本条第(四)项标准征收。
河北省残保金申报时间
残保金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15日。残保金费用规定如下:
1、残保金费用计算为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2、残保金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减去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之差乘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通知要求携带以下资料至各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安排残疾职工的就业情况:
1、《单位残疾职工名册》,需加盖行政公章;
2、新增残疾职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如安置法定就业年龄内,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学历鉴定证书》复印件。
4、单位申报结束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会将相关信息和内容提供给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据此进行相关数据调整,生成单位应缴信息。逾期未办理申报手续的单位,将依法征收残保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之一条
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 *** 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四百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按照在职职工人数百分之一点六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符合其招收、 *** 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录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前款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其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河北省残保金征收标准
法律主观: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如下: 1、人数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2、雇佣要求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费用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4、减免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更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更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法律客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
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征收机关应当催报并追缴保障金。
河北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
残保金2022年新政策公告
残保金申报时间每个地区的时间上都会有一些差别:山东是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江苏是9月1日至9月30日,深圳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大家以自己当地规定的时间为准即可。
1、征税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残保金的缴费义务人
注意:都是企、事业单位,没有个体工商户!
最后一个“义务人”,说明是你的法定责任,不是说你可以放弃就放弃的。
2、征收期限
一般按年申报,当年申报缴纳上一年度的残保金
现在统一按年申报,比如:2022年11月申报2021年的残保金。2022年11、12月就可以筹划你在2023年缴纳的残保金了。
3、征收标准
应缴=(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实际就业的残疾人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这个税率还是比较高的,它比得上县级的城建税交税标准了。
当然,这个是根据你当地的要求来的,有的是1%、1.5%、2%,而且残保金的计税依据它是以在职员工数、年平均工资还有你企业有没有安置残疾人来计算的。
它的基数比较大,税率比较高,所以翅儿建议各位财务人员需要关注这个数据,不要多交漏交了。
4、分档减缴
安排残疾人比例达到1%以上,但未达所在地规定,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人数在1%以下,按应缴费的90%缴纳
这句话啥意思呢?就是说,残疾人比例是在国家线以上的,打五折缴纳;如果比例在国家线以下的,打9折缴纳。
5、免征情形
在职职工人数在30(含)以下的企业。
这个是在做筹划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条件,咱们要看政策免征和减征的条件。
企业规模越大,所承担的责任越大;企业规模越小,所承担的责任也会小一些。
残保金减免
法律分析:
要看当地的残疾人比例是多少。因为是地方征收的要看当地要求的。目前的残保金政策是: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法律依据:
《关于2021年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年审和缴费的通告》三、缴纳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小微企业残保金减免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如下:
1、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2、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残保金一般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残保金的申报方式如下:
1、网上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申报年审是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申报缴费是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十六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 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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