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毕业生报到能代办(深圳毕业生档案接收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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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深圳毕业生报到能代办
  2. 深圳毕业生档案接收怎么办理
  3. 毕业三年了档案没报到
  4. 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深圳流程
  5. 深圳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
  6. 深圳市人才市场档案托管中心

深圳毕业生报到能代办

深圳毕业生报到能代办(深圳毕业生档案接收怎么办理)

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 *** 机构在网上申报信息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转交毕业生本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 *** 机构应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申报信息不实或不准确,导致毕业生无法后续办理毕业生报到等手续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受托人才引进 *** 机构自行负责。

第八条毕业生持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领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申请表和报到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九条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人才引进 *** 机构 *** 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办理转移档案的程序:

1、审核档案转出所需材料是否齐全;

2、审核结清存档费用;

3、审核档案有无遗留问题、留取承办材料;

4、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

5、转出登记;

6、微机录入,在“个人提档”模块;

7、将转出卷入库保存。对要求将档案转至街办事处的和单纯存档的人员,填写《档案转出申请表》,不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原为干部身份的,需在“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中注明“自愿放弃干部身份”。

深圳毕业生档案接收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原深圳户籍的

1、身份证

2、《就业报到证》

在材料上传并成功提交系统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报到时间、地点处办理报道手续

二、非深圳户籍的

1、《毕业生介绍信》

2、《就业报到证》

在派出所或网上申报办理入户手续成功后,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备注的档案保管单位办理并存入个人档案。

注意事项

1、如接收表上有其他的要求的,请按接收表上的具体要求携带材料

2、介绍信是在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中打印(也就是你们一开始申报入户的地方)

法律依据:《2020深圳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引》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档案接收

1、毕业生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点击进入)注册账号并登陆人才引进系统申报信息并测评,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回学校提交《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办理派遣

3、学校将档案通过EMS转至《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上指定档案接收单位

4、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到档情况

5、毕业生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前往档案接收单位提交报到证、毕业生介绍信

毕业三年了档案没报到

没有报道也不要紧,自己要好好保管,不过时间久了还没有去报到可能会没有办法报到了,自己的干部身份就没有了。如果报到证上的报到地是原籍:档案有可能在老家的县级人事局,到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办或是干部股去查找。

一、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要求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 *** 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 *** 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

三、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委直接签发。

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深圳流程

之一步网上信息测评与申报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生

(1)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2)毕业两年内且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3)可改派到深圳的毕业生(4)毕业四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深圳生源或者深圳院校毕业生。

第二步信息校核

2、需要备齐下列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1)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时已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属深圳生源的,还须提供

A、毕业生本人户口簿(户籍未迁出深圳的)或提供毕业生本人原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

(3)属专升本">专升本毕业生、军事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名册须盖有省级以上招生或教育部门公章,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招生录取名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保管。

军事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需提供与深圳市单位签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5)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有子女的还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随迁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户口本。配偶属深户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

第三步报送审批

第四步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4、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单位应是“深圳市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注:取得我市《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直接在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深圳市公安部门不再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第五步报到

第六步入户

6、毕业生持《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深圳市入户信息卡》、《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深圳市入户信息卡》反面)到拟落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

7、公安分局审核后,毕业生到入户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第七步资料交回存档

8、入户手续办理完毕,请将《毕业生介绍信》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交回,存入个人档案。

深圳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

法律分析:1、身体健康;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2、深圳市院校毕业生;3、深圳市生源毕业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深圳市人才市场档案托管中心

深圳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在哪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深圳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在哪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在哪

在以下这些区:

1、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地铁竹子林B1出口西行300米)

2、人事档案服务中心—罗湖业务分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616

3、人事档案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

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苑南路综合服务楼五楼

4、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中心区分部

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19号国际西岸商务大厦17A01

5、人事档案服务中心—龙华分部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楼208A

6、人事档案服务中心—龙岗分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5号荣超英隆大厦1809—1810室(珠江广场西侧)

拓展相关

怎样查询自己的档案在深圳哪个人才中心

网站是否有查询功复能,需制要根据人事局情况确定。

个人档案可透过以下途径查阅:

1、咨询114查询当地人事局的 *** 号码,员工提供档案查询的 *** 号码。提供 *** 咨询。

2、携带身份证到人事局档案管理部门查询。

为保存档案服务的组织有各地人才市场、区、县人才市场和街道办事处等。根据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

毕业生人事档案依法、强制性地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截获和销毁。

国家对毕业后未就业大学生的档案管理一般采取三种方式:

1、将档案移交给生源,由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办理托管手续。

2、离开档案在学校,工作单位的实施后,户籍和档案工作单位的位置,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登记回源的学生,学校将不再就业登记卡的问题。

3、将档案转移到就业中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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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分享
    爱分享 2025-09-17

    我是爱分享的签约作者“爱分享”!

  • 爱分享
    爱分享 2025-09-17

    希望本篇文章《深圳毕业生报到能代办(深圳毕业生档案接收怎么办理)》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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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分享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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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分享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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