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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申请鉴定流程
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中心,于2018年9月成为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产品质量鉴定专业机构,可受理来自于各级法院、司法部门、仲裁机构、 *** 职能部门、争议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委托的产品质量鉴定工作,以及企业、质量争议当事人、消费者等单方委托的产品质量分析工作;
同时开展论证出庭的新型司法鉴定服务,围绕产品质量司法鉴定问题咨询、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报告论证、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出庭质证展开服务。
中科检测拥有权威的鉴定专家团队,建立了机电类、化工类、轻工类、建材类、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电子类产品的质量鉴定能力,秉承“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态度,为人民法院、仲裁委、公安局、检察院、安监局、律师事务所、质量争议当事人等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鉴定技术服务。
农业机械鉴定机构查询
1、协助站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总站党委会、常务会、站务会和全站职工大会等重要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编印会议纪要。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总站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对外宣传的归口管理;负责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编印《农机试验鉴定信息》。
5、负责总站公文处理和印章管理工作。
6、负责总站公文运转和机要文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站保密工作。
7、负责科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站内机构设置、定岗定编工作,负责总站法人登记、年审和组织机构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落实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处级及处以下干部任免、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人员管理工作。
10、负责职工劳动工资、聘用合同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组织职工考勤和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工作。
11、负责工人和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和社会保险工作。
12、负责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综合培训工作。
13、负责党委、纪委的日常工作。
14、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5、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修订)计划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站项目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编报年度财务预、决算计划并监督预算执行。
4、负责定期提供总站财务分析报告和绩效考评报告;负责各部门成本核算、增收节支等工作。
5、负责总站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财务核算、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 采购计划编制、资金使用管理。
6、负责对所属经济实体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并组织财务审计工作。
7、负责总站各种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税务申报上缴工作。
8、负责国有资产归集、保值增值考核等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总站各专项经费使用监督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农机试验鉴定政策法规调研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化领域软科学研究。
2、负责农机化标准体系规划与建设;组织农机化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负责标准管理与标准信息服务工作。
3、负责农机鉴定体系建设规划和农机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农机化外事外经服务工作、总站外事管理和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标准规则组织事务归口管理。
5、组织农业部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和农机测试检验收费标准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
6、负责科研项目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工作。
7、负责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系统业务培训和总站职工外语培训工作。
8、负责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农机鉴定检测协会办公室和总站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总站参加外部社团与行业组织活动的归口管理。
9、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提出《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督导、农机市场整治和农机产品打假工作。
3、负责农机质量投诉的受理、调解和监督工作,协调跨省投诉监督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全国农机投诉体系建设、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等工作,公布农机产品质量信息。
5、负责组织开展部级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质量投诉的调查和执法调研及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
6、负责农业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的日常工作。
7、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农产品加工、果蔬加工、茶叶加工、畜牧水产、农村能源、设施农业装备、农机零配件等各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和机动车的低温性能检测、国家和农业部监督抽查等工作。
2、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质量调查、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鉴定大纲等技术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农产品加工等机械检测技术研究,相关试验设施开发研制工作;负责相关仪器设备和试验室管理工作。
5、参与行业技术活动,承担技术指导、服务和交流工作。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拖拉机、农用柴油机等动力、农田基本建设、农用搬运等各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进出口检验、国家和农业部监督抽查工作;负责组织OECD农林拖拉机官方试验和e标志(e-mark)认证等工作。
2、负责拖拉机等机械的质量调查、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负责拖拉机、内燃机等机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鉴定大纲等技术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拖拉机、内燃机检测技术研究,相关试验设施开发研制工作;负责相关仪器设备和试验室(场)管理工作。
5、参与拖拉机、内燃机行业国内、国际技术交流活动,承担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耕整地、种植施肥、田间管理、收获、收获后处理、种子加工、排灌等各类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国家和农业部监督抽查工作。
2、负责耕整地等机械的质量调查、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等技术工作。
3、负责耕整地等机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鉴定大纲等技术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4、负责耕整地等机械检测技术研究,相关试验设施开发研制工作;负责相关仪器设备和试验室管理工作。
5、参与行业技术活动,承担技术指导、服务和交流工作。
6、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质量体系运行、持续改进、实验室(中心)资质保持和提高等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国家拖拉机质检中心(北京)和农业部农机质检中心任务。
3、负责农机试验检测、鉴定等项目管理;负责审查检测鉴定报告,并承办报批工作;负责发放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和标志。
4、负责部级推广鉴定产品有效期内的监管工作。
5、负责计量标准器具和标准物质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批检验项目的样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检测技术、 *** 和检测仪器设备等研究开发工作。
7、负责国家拖拉机质检中心(北京)、农业部农机质检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信息处理和栏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数据库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总站信息网建设工作。
2、负责提出信息网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制定信息网中长期宣传计划和策划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总站重要工作的宣传。
3、负责信息网计算机终端的 *** 安全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信息 *** 的安全管理及监测工作;负责总站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
4、负责全国农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地方农机化信息网工作。
5、负责总站计算机的管理和人员培训、维护更新,电子数码产品及计算机的 *** 采购,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和技术服务工作。
6、承担中国农业机械化政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7、负责《农机质量与监督》杂志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8、负责《农机化情况反映》编印、农机专业会议资料汇编和全国农机化统计资料汇编。协助农机化管理司搞好农机化统计工作。
9、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参与国家与认证认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综合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制定农机认证规划、计划、规章制度;负责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及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认证业务市场开拓;负责申请受理,组织完成合同评审。
3、负责认证财务、资产、统计、税务、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认证中心公文处理、人事管理和档案、保密工作。
5、负责认证宣传信息、网站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企业认证培训工作。
7、负责认证专 *** 人员、中心工作站等合作资源的开发、培训及管理。
8、负责与认证相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负责中国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委员会和认证公正性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实施各类认证项目。
2、负责认证承检机构体系建设工作。
3、负责 *** 、颁发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
4、负责获证企业的证后服务工作。
5、负责获证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6、负责认证业务计算机 *** 系统开发和维护管理工作。
7、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跟踪国际认证技术发展,开展认证技术研究,参与国家认证技术规则的制订。
2、组织研发认证服务项目和建立认证技术体系。
3、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实施。
4、负责农机认证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
5、负责制定认证标准并监督实施。
6、负责组织对认证项目作出认证决定,负责认证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认证中心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8、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参与农机维修行业规划、法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的制定,并贯彻落实。
2、负责农机维修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市场监管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管理、农机维修统计和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4、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开发、推广、咨询和学会协会等工作。
5、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6、负责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与管理,组织考评员资格认证。
7、负责农机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的编制开发及运行管理。
8、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初审、资格证书办理和技能鉴定信息发布。
9、负责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农机维修管理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全站后勤服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2、负责总站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工作。
3、负责总站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调压站管理及节能减排工作。
4、负责传达室、复印室、多功能厅、会议室及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站通讯保障和报刊等收发工作。
5、负责物资采购、办公及劳保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离退休和在职职工医疗保健、体检、义务献血服务工作。
7、负责总站物业、环境卫生、绿化、房屋租赁、食堂餐饮和停车场等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试验设施、零配件等的加工及工程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公司业务和管理工作。
10、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组织制定工作。
2、负责组织完成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提出、撰写、申报工作。
3、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4、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实施的组织工作。
5、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管理控制工作。
6、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总站所属房产、地产管理工作。
9、负责总站所属产权的职工宿舍管理和办公设施修缮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机鉴定机构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目前,总站加挂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指导站、农机维修管理服务中心等牌子。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挂靠总站。
总站为承担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试验鉴定选型,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与监督调查,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与农机维修管理服务的国家级农机试验鉴定检测认证监督机构。
农机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
4.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作出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拖拉机号牌、行驶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办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一、拖拉机去哪上牌
直接去当地的农机监理部门办理牌照。
二、车辆上牌照怎么办理流程
(1)拍照:拍照的师傅会用根据你的车架号后四位设置好号码牌,放到你车子挡风玻璃右下角,然后给你的车拍照。
(2)拓印:拓印一般要在大同车管所检查区进行此步骤,有时候大同的4S店也已经帮忙拓印了,但是要注意的是它们拓印的份数是否齐整,因为上牌的时候,需要两份发动机号和三份车架号的拓印。
(3)过线:所有自主品牌的车辆都属于免检车辆,非免检车则需要“过线”检测,包括动力、灯光、尾气、刹车方面的检测。
(4)刑侦:完成车辆拓印拿到拓印好的发动机号及车架号后,车主便可以到刑侦检验室填写刑侦验车资料采集表。填写好上述采集表后,把拓印号以及采集表上交给柜台的业务员录入资料,获得大同公安局刑侦验车通知书。
(5)验车:在验车区内,把整理好的资料交给在场的警察进行验车。为配合警察的验车工作,车主应该预先打开发动机舱盖,拆卸发动机隔热板。警察主要是检验车架号以及发动机好与资料上的数据是否一致。验车完毕,警察会给你一个号码牌让你到业务大厅等候。
(6)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完成选号后,工作人员会给你打印机动车领牌凭证,并要求你去缴费。缴费后等待一段时间后便可以获得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7)购买车船税:取得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后,复印一份然后到大同车管所相应的地方缴纳本年的车船税。
(8)牌照安装:拿着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验车区找安装工人到牌照仓库领取反光号牌并安装。
(9)领取绿色环保标志:带齐相关资料(个人轿车需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主的身份证三证原件,若车是公有的,则应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原件办理。)免费领取。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械设备鉴定机构怎么收费
法律分析:法律对于机械设备鉴定机构的收费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的司法行政部门确定。一般财产案件是按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中的较低者,按标的金额的比例累计收取。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农机证三天办理好
法律分析:需要到当地的农机部门去咨询一下,三天能不能办理好。要看需要你做一些什么,要按照程序来进行。
法律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
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 ***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三)维修场所使用证明;
(四)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五)主要维修技术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申请续展。
第二十条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可以参加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可以向有关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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