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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成都前的居住登记

成都落户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

落户成都前的居住登记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1、线下办理:

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2、线上办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成都”,在底部选择“蓉警服务”板块,点击“流动人口申报”板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1、申报登记(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3) *** 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 *** 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4)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在成都本地宝微信对话框输入“居住证”即可申办居住登记哦,还可以查看经验以及攻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 *** 、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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