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不换身份证吗
- 成都落户政策
-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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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户口后不换身份证行吗
可以不用更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个人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如何办理的强制管理办法,我们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条文中也没有解读出这样的内容,所以你的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可以按照下列 *** 办理:
一、如果身份证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没有过有效期,不必重新补办新的身份证,原来的那个身份证完全能正常使用,并且能全国通用。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申报出生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分配的唯一的、终生不变的个人号码,现已作为公民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关系到公民权益的方方面面。因此,公民身份号码一经分配,除出现出生日期更正、重号等情况外一律不进行变更。
二、身份证是之一代身份证没有过有效期,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之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也就是说你的之一代居民身份即使没有过有效期,但是已经作废品,按照规定你就要及时到新迁入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新的居民身份证。而且你在办理新的身份证时,要把旧的之一代身份证交回派出所。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因此户口迁移变动后,不需重新领取居民身份证,可在迁入地到当地派出所落户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即派出所将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通过居民身份证芯片写入工具输入最新的常住户口地址,现行的居民身份证机读芯卡可写入三次常住户口地址变动情况。
落户成功需要立即换身份证吗
在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机读项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地址的变更,并告知本人”。也就是说,户口迁移的时候,信息已经录入到身份证的磁条里了。查身份证就能查到你的新账户信息。您的身份证在到期前是合法有效的。所以,落户成功,不需要着急更换身份证,等身份证到期之后再换就可以。
迁出城市的情况和材料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结婚、搬迁的,应附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分房、购房、建房的,应附房产证复印件。
⑵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户政派出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城市迁移证》,再到户政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域迁移
持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填写《户口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提交分局审批。经分局批准,凭户政派出所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城市迁移证》,再到户政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省落户后一定要换身份证吗
跨省落户后一定要换身份证。
居民户口跨省迁移后,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的住址发生了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
身份证认证它是实名认证的一种,身份证认证查询可以对身份证信息、身份证头像等身份证信息验证查询,身份证信息认证不涉及隐私,公民安全使用有保障。
换领居民身份证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已申领之一代居民身份证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市外新迁入需换领居民身份证;
3、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变更或更正;
4、证件损坏;
5、有效期满。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律同时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唯一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 *** 发行予公民,它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落户之后身份证需要更新吗
落户之后身份证是否需要更新,一般因情况而定:
1、市内户口迁移,一般不强制要求更新身份证;同一市区内政策都是相同的,公民可以选择立刻更新身份证,也可以选择待有效期满了以后再带上户口簿到新的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
2、跨市区甚至省份户口迁移,是需要在办理户口迁移以后立刻办理身份证换证,因此不同市区甚至省份的政策文件不同,为了避免影响到公民相关政策享受,是建议尽快带上户口簿到户籍部门补办身份证。
迁户口都需要的手续: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2、需要的证件为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学历证书等。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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