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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了户口户籍所在地变吗,2 户口迁走了户籍所在地变不变

本文目录

  1. 户口迁走了户籍所在地变不变
  2. 迁户口身份证地址会变吗
  3. 户口迁移了户籍会变吗
  4. 户口迁移后户籍改变吗

户口迁走了户籍所在地变不变

迁了户口户籍所在地变吗,2 户口迁走了户籍所在地变不变

户口迁走了户籍地会随着户口所在地改变。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是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会随着升学、就业、搬迁等事宜发生改变。当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后,办理的新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籍所在地,户籍也就是户口。户口迁移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等不会发生改变。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通常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户等。而且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迁户口身份证地址会变吗

迁户口身份证地址是否会变,需要根据迁出户口行政区域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1、如果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也不会变,可以等身份证到有效期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办;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这样身份证地址当然变为迁入地地址;

2、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户口迁移了户籍会变吗

迁户口之后户籍所在地会变化,户籍所在地是户口迁移之后的地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我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目前部分地区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制度,统一为居民户口。

买房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如下:

1、到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和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以及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商品房备案证明;

(5)房屋信息摘要;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款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3、到户口原籍公安局或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4、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迁移后户籍改变吗

户口迁走了户籍会改变。

迁户口之后户籍所在地会变化,户籍所在地是户口迁移之后的地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办理迁户口程序:

1、审核公民申报迁出登记的有关材料和手续,问明迁往地址、迁出原因和迁出人数。对《准予迁入证明》和其他凭证材料齐全、有效,手续完备,符合迁出登记规定的,当场办理,申请请需要填写迁户口申请书;对于凭证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开具《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凭证材料或手续,保证凭证材料或手续补齐后,次办妥。对不符合迁出登记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2、迁户口程序中规定有:在迁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中注明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和时间。对全户迁移的要收缴《居民户口簿》,并予以销毁。

3、签发《户口迁移证》,交申报人核对。

4、填写《迁出登记表》。

5、收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存档备查。

6、将注销后的《常表》按规定另册保存备查。公民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不迁或迁出后未落户又返回原居住地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问明情况后,对理由正当的,凭原《户口迁移证》恢复常住户口,收回《迁移证》附载原存根上,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的原因,注销迁出登记。公民因故延期而使迁移证超过有效期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况后,可补发新的迁移证,原证收回并附在原存根上作废。公民丢失迁移证的,迁出地派出所问明情况,要求公民写出书面申请、挂失后,可在证件有效期内补发新的迁移证,并在补发的迁移证的备注栏内注明补发的原因,然后,将公民的书面申请收回存档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