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必须办居住证
- 成都落户政策
- 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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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籍需要办居住证吗
法律主观:
由于 *** 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外地户口要怎样在成都办居住证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申报登记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 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 *** 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二、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三、领取居住证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出发前,我们再核对下你能不能又有没有带齐这些居住证办理材料:申报居住登记需要这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成都本地宝特别提示: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申领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与下列条件相对应的办理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d.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3、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原件);(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5、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4)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外地户口要怎样在成都办居住证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成都积分落户必须要居住证吗
成都积分落户必须要居住证吗?是的。积分入户最基本条件就是办理当地居住证且满足居住登记条件才可以申请,若没有居住证就不产生积分计算无法享受积分入户政策。
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条件应同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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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之一章总则之一条(目的依据)
为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发放、使用等相关管理与服务活动。第三条(术语含义)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的下列人员:
(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含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而到五城区居住的人员;
(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五城区而到本市非五城区居住的人员;
(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五城区跨越区(市)县居住的人员。第四条(功能作用)
本规定所称居住证是指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流动人口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有关待遇或者服务,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第五条(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是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发放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六条(部门职责)
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公安机关委托,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的申领和发放等具体工作,并受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劳动保障、人事、房管、人口计生、财政、工商、卫生、教育、民政、税务、建设、司法行政、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协助开展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第二章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第七条(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七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向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号码、本人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详址、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婚育证明及携带未成年人员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条之一款规定的程序申报居住变更登记。第八条(居住证种类及有效期限)
居住证分为《成都市居住证》和《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成都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办理延期后可继续使用。
居住证由成都市公安局统一 *** 。第九条(办理临时居住证规定)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拟居住一月以上的应当到受理机构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第十条(办理居住证条件)
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三)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五)《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登记责任)
用人单位录用流动人口的,应当督促其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用工时间拟满一月以上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在录用后七日内向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申办居住证。流动人口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七日内报告受理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度与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用人单位治安责任书》,并接受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督促检查。第十二条(房屋出租人登记责任)
公民私有或者单位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口使用的,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及其委托 *** 人应当在流动人口承租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居住登记等基本情况,并在七日内向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报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对未办理居住证的,房屋出租人应当督促流动人口在承租后七日内向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
流动人口与房屋出租人解除或者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出租人或者房屋中介机构及其委托 *** 人应当在流动人口离开后七日内报告受理机构。
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变更应当按照本条之一款的规定办理。
房屋出租人每年度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并接受公安、房管等部门督促检查。
成都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拟居住时间一年以上、已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六个月以上、取得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备案等,对于上述情况是可以到公安机关合法的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拟居住时间应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己购买房屋或者己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二、居住证的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 *** 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居住证的办理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当事人的实际需要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咨询了解,但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话,是不可以办理居住证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 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 *** 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 *** 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 *** 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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