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落户政策,1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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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重庆落户政策2022最新条件
  2.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
  3. 重庆落户政策细则
  4. 外地人重庆落户最新政策2022

重庆落户政策2022最新条件

重庆 落户政策,1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

2022年重庆落户政策最新条件如下:

1、高层次人才落户:本市引进的持有效《重庆英才服务卡》的人才,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但持A卡的,放宽到子女)、父母(仅申请人)迁来城镇地区落户;还需要不受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就业的限制;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市级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出台了高层次人才迁移落户政策的,从其规定;

2、受表彰人才落户: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获得者,受到本市区县级及以上各级人民 *** 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仅申请人)迁来城镇地区落户。

法律依据:《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一条

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如下:

1、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2、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3、以下情况条件放宽:

(1)务工经商落户: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更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2)人才落户: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3)学生落户: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4)国有企业职工落户: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重庆落户政策细则

重庆落户政策细则

1、在都市功能核心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下同)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5年以上;

(2)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3年以上;

(3)2年以上。

2、在都市功能拓展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3年以上;

(2)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2年以上;

(3)户口所在地属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的;

(4)的。

3、在城市发展新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2年以上;

(2)户口所在地属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城市发展新区务工的;

(3)的。

4、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渝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达到对应务工经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务工3年以上;

(2)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

(3)1年以上。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内的居民在本功能区域内务工经商的,不受上述年限限制。

5、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是指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

6、夫妻投靠按自愿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现役军人的配偶,可在军人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父母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7、未成年子女可自愿申请投靠父亲或母亲登记常住户口。

本市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8、年老父母可申请投靠成年子女登记常住户口。退休人员以及本市籍居民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9、重庆市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重庆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0、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1、受到本市各级人民 *** 表彰并获得称号的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2、学生户口迁移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学校的学生入学、毕业、转学、退学涉及的户口迁移。

13、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

14、应届专科以上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渝就业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本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户口可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保留2年。2年后仍未就业的,应迁回原籍。

15、已在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的,转学时户口应迁往新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退学时,户口应迁回原籍。

16、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7、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8、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军人家属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9、因高山生态扶贫、地质灾害避险、水利建设等搬迁安置的本市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市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外地人重庆落户最新政策2022

依据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外地户籍人员在重庆市购买房屋的,并实际居住的,可以落户到重庆。

凡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产权房屋,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03年8月6日前购房和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均可申请户口迁入。

一、迁户口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二、迁户口的程序为: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屋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一条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调动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二条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军人家属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三条因高山生态扶贫、地质灾害避险、水利建设等搬迁安置的本市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二十四条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市籍居民,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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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分享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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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分享
    爱分享 2023-12-04

    希望本篇文章《重庆 落户政策,1 重庆市落户政策2022》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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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分享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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