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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投诉的 ***

1、国土资源全国统一举报 *** 12336,受理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的举报监督。
2、直接打 *** 给12336举报,或者进入链接填写资料即可举报:土地违法举报。
扩展资料: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
农民土地问题投诉热线
农民土地问题投诉热线是12336
1.非法批地、违法占地;
2.违法 *** 土地使用权;
3.破坏耕地;
4.非法勘查、开采、非法批准探矿权、采矿权、非法 *** 矿业权;
5.其他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其中,土地违法行为包括违法批地法占地法 *** 土地使用权坏耕地他土地违法行为。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勘查法开采法批准探矿权、
打12336给保密的,如果需要留姓名,可以只留姓。
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 *** 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只要举报的问题属实,语言夸张或表述不准确、不严密不构成过错,也不能认定为侵权,所以不会有法律后果。举报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要认定是否是恶意举报。如不是,则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起诉举报人诬告陷害罪。我国法律鼓励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只要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
房管局咨询热线 *** 是多少
您好,房管局24小时咨询 *** :局 *** 总机:83334718;局值班 *** :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 *** 进行内线转接服务。房管局,是人民 *** 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主要职责:
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 *** 、 *** 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农村土地确权咨询热线
没有固定 *** ,就是哪个部门给你发的证,你就给哪个部门打 *** 就可以了。也可以向当地 *** 申诉,也可以拨打12345。也可以向当地 *** 申诉,诉求马上办这个小程序也可以帮你,在上面说问题,相关的管理部门看到就会知道这个问题了,了解情况就会帮忙解决的。
土地确权咨询哪个部门
土地确权该找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土地确权是由哪个部门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 *** 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
土地确权该找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 *** 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 *** 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 *** 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如下:
1、之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2、第二条:
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 *** 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②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 *** 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 *** 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 *** 或县级以上人民 *** 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 *** 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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