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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咨询电话 13408589752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成功案例

前置条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温馨提示:从2020年5月15日起人社局要求申请人从事的工作要和提交的技能证书有匹配才能申请。

所需材料: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属关系佐证材料(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原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是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原件)

5、集体户首页、空白内页。(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原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一楼);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6、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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