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说明 成都市地名办
地名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
1、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完成国家其它地名工作任务。
2、(八)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第四条 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命名、更名,以及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涉及国家领土 *** 、安全、外交、国防等重大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
3、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
4、《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
地名的命名、更名由谁来决定?
1、(七)其他地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审批程序。(八)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可以交地名机构或管理地名工作的单位承办,也可以交其他部门承办;其他部门承办的,应征求地名机构或管理地名工作单位的意见。
2、民政局区划地名办负责。门、楼牌是由民政部门按照地名管理科学设置的城市单位院落、居(村)民庭院、平房、楼房的法定标志和住址代码,是 *** 实施公共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3、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一级人民 *** 提议书面申请。乡镇人民 *** 审批认可后,报县民政局地名办公室审批。县民政局地名办公室接到申请后,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地名命名、更名限定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
4、只要民政部门同意,此行政村的更名工作基本上就可以通过。 首先需要本村村民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表决认可。 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一级人民 *** 提议书面申请。乡镇人民 *** 审批认可后,报县民政局地名办公室审批。
地名管理条例所称地名包括哪些
第七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以下称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对外交往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